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16部门制定的《2023年家政兴农行动工作方案》7月13日对外公布。方案提出,引导家政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鼓励公共机构优先从聘用脱贫人口的家政企业购买服务。
为巩固拓展家政扶贫成果并将其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更好发挥家政服务业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作用,方案提出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质量、加强跟踪服务、完善配套政策四方面16条具体举措;推动家政兴农行动引导家政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方案提出,引导各地组织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家政企业,把握节假日、农闲等时间节点,赴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县(乡、镇)举办供需对接活动,重点做好就业政策等内容的宣传、讲解,吸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当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从事家政服务。组织开展线上“家政服务招聘季”活动,创新供需对接方式。
在提升就业质量方面,方案提出,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升级行动,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线上培训。开展农民工家政服务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料等家政服务紧缺工种,开设一批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针对收纳整理、上门烹饪、家装美化等新兴工种,培养一批专业化的家政服务人才。
在加强跟踪服务方面,方案提出,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进展,引导其在家政服务业实现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家政服务员薪酬价位信息,引导家政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样本,保障家政消费者、服务员和企业合法权益。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方案提出,督促指导家政企业依法与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家政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